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發布時間:
2022-09-27 15:27
來源:
新華網
|
【建設單位】 |
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理位置】 |
岳陽市云溪區岳化大道民主路岳化機械廠對面 |
【聯系人】 |
曾德勇 |
||||||||||||||||||||||||||||||||||||||||||||||||||
|
【項目名稱】 |
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
|
【項目簡介】 |
|||||||||||||||||||||||||||||||||||||||||||||||||||||
|
項目地點:瑞源石化主體生產裝置位于岳陽市岳化三工區巴陵石化164生產區域內,該公司儲罐區設置在巴陵石化公司儲運部5號溝儲運生產區(廠區)內,位于5號溝儲運裝置區的東北面。 項目性質: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生產規模:醋酸仲丁酯80000噸/年、乙醇[無水]20000噸/年、2-丁酮30000噸/年。 公司涉及到的原料主要有碳四(含丁烯)、醋酸、氫氣,生產產品有醋酸仲丁酯、丁酮、乙醇。 公司生產裝置區布置岳陽市岳化三工區巴陵石化164生產區域內。廠區布局比較簡單,進廠大門布置在廠區東側的中部,沿廠區道路進廠后在廠區中部依次布置中間罐區、醋酸仲丁酯生產主裝置、醋酸仲丁酯深加工裝置。生產裝置的西北側布置有壓縮機房,北側布置有循環水冷卻塔,南側布置控制室,東側布置變電所。 公司儲罐區位于巴陵石化5號溝罐區東北側,與生產裝置有一山之隔。該儲罐區內有2個儲罐組,其中大儲罐組設有2排儲罐,共4個儲罐,從左至右分別為醋酸儲罐(L512儲罐,1300m3)、醋酸仲丁酯儲罐(L502儲罐,1495m3)、丁酮儲罐(L511儲罐,1300m3)、乙醇儲罐(L501儲罐,1495m3);小儲罐組設有1排儲罐,共5個儲罐,從左至右分別為丁酮儲罐(L509儲罐,)乙醇儲罐(L508儲罐)、2個醋酸仲丁酯儲罐(L507儲罐、L506儲罐)、醋酸儲罐(L505儲罐)。 裝車泵位于罐區西側,裝車鶴管位于裝車泵對面,間距約有12米,大門位于罐區西南角,操作室位于南側;罐區南側、東側和北側均有消防通道,西北側端頭設有回車坪。 |
|||||||||||||||||||||||||||||||||||||||||||||||||||||
|
【現場調查人員】 |
左艷兵、蘇卓 |
||||||||||||||||||||||||||||||||||||||||||||||||||||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2.2.24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曾德勇 |
||||||||||||||||||||||||||||||||||||||||||||||||||
|
【采樣、檢測人員】 |
謝能超、李凱、劉登鋒、李逸群 |
||||||||||||||||||||||||||||||||||||||||||||||||||||
|
【采樣、檢測時間】 |
2022.5.5-5.7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李倩 |
||||||||||||||||||||||||||||||||||||||||||||||||||
|
【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
|
瑞源石化生產裝置包含SBA生產裝置和SBA深加工生產裝置。其中SBA生產裝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液化石油氣、丁烯、醋酸、雙烯烴(1,3-丁二烯)、仲丁醇、辛烯、十二碳烯、氫氧化鈉、醋酸仲丁酯、噪聲、低溫和高溫等;SBA深加工生產裝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醋酸仲丁酯、丁酮、乙醇、仲丁醇、乙二醇、噪聲、低溫、高溫等。公司主要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丁烯、醋酸、仲丁醇、丁酮、醋酸仲丁酯、乙醇、噪聲等。 本次對該公司作業場所的檢測設有化學有害因素檢測點37個。檢測點的化學有害因素主要為醋酸、丁烯、液化石油氣、1,3-丁二烯、丁酮、仲丁醇、一氧化碳(非高原)、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氫氧化鈉。公司生產裝置區的外操、內操、班長、技術員以及5號溝罐區的裝卸工、工段長接觸化學有害因素的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標準規定要求。 本次對該公司作業場所的檢測設有物理有害因素檢測點26個。檢測點的高溫、工頻電場、照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標準規定要求;本次噪聲檢測點26個,除SBA裝置循環冷卻水塔附近定點噪聲超過85d(B)A外,其余均低于85d(B)A。共檢測工種(或崗位)7個,經計算,外操工、內操工等作業人員8小時等效聲級均低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合格率為100%。 |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
|
對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現狀及職業病危害防治現狀進行逐項評價,評價結果見下表。
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2019年版))的規定,該用人單位屬于“C261基礎化學原料制造”中的“有機化學原料制造”。 該用人單位涉及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液化石油氣、丁烯、1,3-丁二烯、乙酸、丁酮、醋酸仲丁酯、乙醇、醋酸仲丁醇、氫氧化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乙二醇、高溫、低溫、噪聲、工頻電場等。生產過程皆密閉化進行,生產裝置為露天式,自然通風效果好;生產過程中采用低噪聲先進設備,生產機械化程度較高,操作工人以巡檢為主,接觸職業危害的時間短。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職業健康體檢中未發現疑似職業病患者。 本報告結合該用人單位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輔材料、生產工藝、作業方式等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的風險程度以及生產規模等情況綜合考慮,該用人單位職業危害風險分類為“職業病危害嚴重”類。 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要求,在對公司全面分析的基礎上,針對用人單位在職業病危害預防和管理中存在不足,從組織管理、工程技術、個體防護、應急救援等方面,綜合提出以下建議: 1、組織管理措施 該用人單位在建立和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措施的基礎上,尤其需要加強管理,須切實落實和執行國家的職業病防治的相關法律法規,有效控制職業病的發生。 1)加強生產現場管理,充分發揮檢測報警、通風等防護設施的功能,降低有毒有害物質對操作人員的侵害。對各作業崗位須按照操作規程規范操作。 2)公司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熟知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要的職業衛生知識,具有相應的管理能力,并接受相應職業衛生培訓。應加強勞動者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并完善職業衛生培訓記錄,告知勞動者上崗操作時可能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掌握正確使用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方法。告知作業人員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和職業中毒現場自救互救的搶救方法,增加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3)評價是在生產設備和衛生防護設施運轉正常情況下進行的,職業病危害的控制效果取決于職業衛生防護裝置,因此,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的維護保養十分重要。建議公司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職業病防護用品的定期檢查和維修管理臺帳,維持對設備的嚴格管理,對衛生防護設備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對氣體濃度報警儀應定期檢測設備、設施的性能和效果,定期更換,確保其正常運轉,以達到減少、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目的。 4)依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健委[2020第5號令發布)等法律法規要求,公司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繼續保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開展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檢測結果、評價報告應當存入公司職業衛生檔案,并向相關管理部門報告和勞動者公布。以達到及時發現和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職工健康、促進企業生產發展的目的。 5)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檔案。 6)該用人單位職業健康體檢項目體檢項目不規范,如2021年缺少醋酸職業病危害因素和腎功能(血清肌酐、尿素氮)等體檢項目。作業工人體檢項目應按照GBZ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規定的項目進行; ①新上崗工人,須進行上崗前健康檢查。查出職業禁忌證,禁止職業禁忌者從事相關的有毒有害作業。 ②在崗作業工人須進行在崗職業性健康檢查,發現職業病患者,應按衛生部等四部門頒發的《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及時上報、處理。 ③解除勞動合同時,離崗作業工人須進行離崗前的職業性健康檢查。發現職業病患者,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該用人單位職業健康體檢的需復查人員部分放棄復查,公司應加強工人職業健康監護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工人進行體檢和復查,關愛工人身心健康。 8)公司可采取《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告知書》的形式告知員工體檢報告檢測情況,含在崗體積告知、離崗體檢告知、復檢告知和監護告知等類型。 9)該用人單位在作業場所設置了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牌、警示標識,設置了公告欄將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進行公示。建議公司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及GBZ158-2003《工業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生產現場的職業病危害告知牌、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的設置和維護保養。 10)繼續確保職業衛生專項經費的落實與使用,切實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保持并提高職業病危害防護水平,防患于未然。 11)本次評價是以當前的生產工藝為準,若該用人單位的原輔材料、產品種類、生產規模、生產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防護設施等發生變更時,應當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 12)公司今后進行新建、改擴建項目時,應嚴格執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要求,及時開展職業病評價和職業病設施設計專篇工作。 2、工程技術措施 1)化學毒物是公司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應加強對生產生產裝置區、5號溝罐區、化驗室等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防護。作業人員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執行。對SBA生產裝置、SBA深加工裝置、中間罐區、5號溝罐區的輸送泵、容器、儲罐以及管道、閥門應經常性檢查,定期開展公司設備及管閥件等無組織排放檢測(LDAR),盡量減少易燃有毒物料“跑、冒、滴、漏”。定期對職業病防護設施及應急救援設施進行經常性的維護,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長期處于正常狀態,以達到減少、消除職業病危害的目的。 2)有限(密閉)空間作業:在脫碳四塔、共沸精餾塔、酯產品塔、醋酸脫重塔、酯產品塔、乙醇分離塔、再生氣體緩沖罐等密閉容器內清洗和維修須根據《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范》、《作業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對密閉作業空間實行“進入密閉空間作業許可”制度。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要進行空氣置換,并經分析檢測合格后,方可辦理入有限空間作業票,再由安全員和有關人員簽字,才能進入檢修作業,作業時必須要有人現場監護,以保證檢修作業人員的安全。當發生事故時,其他監護人員不能貿然進入,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如配帶空氣呼吸器或長管呼吸器等,具體措施如下: (1)設置有限空間警示標識,防止未經準入者進入; (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和檢測; (3)建設單位制定和實施有限空間職業病防護控制措施和安全作業操作規程; (4)提供符合要求的監測、通風、通訊、個人防護用品設備、照明、安全進出設施以及應急救援和其他必須設備,并保證所有設施的正常運行和作業人員能夠正確使用; (5)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期間,至少安排一名監護人員在有限空間外持續進行監護; (6)按要求培訓準入作業者、監護人員和作業負責人; (7)制定和實施應急救援、呼叫程序,防止非授權人員擅自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急救; (8)如果有多個用人單位同時進入同一有限空間作業,應制定和實施協調作業程序。 (9)為保證受限空間內空氣流通和人員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采取強制通風,管道送風前應對風源進行分析確認,嚴禁向內充氧氣。進入受限空間內的作業人員每次工作時間不宜過長,應輪換作業或休息。 (10)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 (11)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時,電焊機、變壓器、氣瓶應放置在受限空間外,電纜、氣帶應保持完好。 (12)進入受限空間的作業人員應把工作牌或出入證掛在外面指定位置,以便監護人掌握受限空間內的作業人數。 (13)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間經清洗或置換仍達不到要求的情況下,應佩戴供風式面具、空氣呼吸器,必要時應拴帶救生繩等。 (14)發生人員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隔離式防護面具進入受限空間,嚴禁無防護救援,并至少有1人在受限外部負責聯絡工作。 (15)作業停工期間,應在入口處設置警告牌,嚴禁入內,并采取措施防止人員誤進。作業結束后,應對受限空間進行全面檢查,清點人數和工具,確認無誤后,施工單位和基層單位雙方簽字驗收,入孔立即封閉。 (16)作業期間發生異常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經處理并達到安全作業條件后,需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方可繼續作業。 3)噪聲是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之一,雖然工人噪聲8小時等效聲級低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但SBA裝置冷卻水塔定點噪聲檢測值超過85dB(A),建議:a)在高噪聲工作場所設置禁入性警示標識和提示警示標識,嚴禁閑雜人員入內,減少作業人員接觸機會和時間。b)提高作業人員職業衛生防護意識,配發并督促佩戴好“護耳器”,做好個體防護,減少噪聲對作業人員健康的損害,同時做好相關作業人員的健康監護工作。接噪人員配備SNR值至少為15~20dB(A)的護聽器。 (4)公司生產裝置區內存在高溫設備,建議公司加強高溫設備的保溫隔熱措施。繼續維持在夏季高溫季節合理調整工作時間、為工人配備防暑降溫藥品等措施。 3、個體防護措施 (1)建議公司進一步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標準,加強對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與管理,提供符合衛生學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特別注意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格證和有效使用期限,尤其是防護口罩和自救式呼吸器等個體防護用品,同時加強對工人個人防護用品使用的檢查和監督,確保作業人員堅持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2)個體防護及保健措施包括有害作業過程中的防護措施、作業結束后的防護措施以及個人生活中的保健措施。配發防護用品時應針對有害物質特征和防護要求按需、按時發放。同時,作業人員禁止在工作場所吸煙和進食。 (3)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世界衛生組織(WHO)和國際勞工組織(ILO)對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提出的五項原則(改善環境與疾病預防原則、工作適應的原則、健康促進的原則、治療與康復的原則、初級衛生保健的原則),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對工人進行職業衛生知識與防護技能教育、一般衛生知識教育和和職業衛生法制教育,創建有利于工人健康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方式。 4、應急救援措施 (1)建議公司不斷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員工演練,增強可操作性。 (2)建議公司加強作業人員自救與互救的宣傳力度,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公司應補充制定中暑事故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的要求設立警示標識。 |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
|
2022年7月12日,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岳陽組織相關專家(專家名單附后)對《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送審稿)進行了評審,與會專家聽取了用人單位對企業概況和運行情況的介紹,評價單位對《現狀評價報告書》的匯報,查閱了資料,查看了現場。 一、經認真討論,對評價報告形成如下評審意見: 1、該報告符合《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評價目的明確,評價方法適當,評價內容較全面。 2、該報告對用人單位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較全面的識別、分析與檢測;對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進行了較全面的調查與評價。 3、用人單位主要生產工藝較成熟,設備、設施先進。 4、專家組建議: 1)完善應急救援設施調查分析; 2)補充可燃氣體報警器報警值的設定調查及分析。 3)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的調查及評價。 二、專家組對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了現狀審查,經認真討論,對現場形成如下評審意見: 1、用人單位主要生產工藝較成熟,配備了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 2、專家組建議: 1)按規范開展好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工作; 2)加強對生產裝置區域的醋酸異味管理。 專家組同意通過該項目《現狀評價報告書》,評價機構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并參考專家個人意見對其進行修改,用人單位須按現狀評價報告書的建議和專家組意見逐項落實相關措施,經專家組組長復核后,備查。 |
|||||||||||||||||||||||||||||||||||||||||||||||||||||
